EP. FIN 旅立

 

『致 葉美玥姊姊:

最終我沒有找到跟蹤狂,所以就不用請我吃飯了。

妳喝得實在太醉了,房間我稍微收拾了一下就先閃人了。

(畢竟跟漂亮的大姊姊共處一室實在太害羞了)

說起來,請不要忘記跟我的約定──記得去找那位大哥哥說清楚喔。

 

PS:有一件事情我騙了妳,之後應該會有警察到姊姊的家裡。這樣應該就不會有讓姊姊睡不著的視線了,到時候妳就會懂了。  

火田瞬 留                      』

 

 

葉美玥伴隨著劇烈的頭痛迎接第一天有薪假的早晨,讀完桌上的信之後發現:家裡收拾得很乾淨整齊……彷彿昨天跟火田喝酒大鬧只是一場夢。

約莫中午的時候,如同桌上這封信所寫的──警察在一早狂敲家裡的門,六位孔武有力的男警員翻箱倒櫃的找到針孔攝影機跟竊聽器,那些位置都是火田昨天檢查過的位置──他會不會是故意沒有說出來,好讓警察發現呢?

 

裝上那些東西的犯人是替換過門鎖的鎖匠──李明照。今天清晨用電話投案,用汽油自焚而死(聽到這裡美玥差點吐出來)。警察初步研判是畏罪自殺,但是還有很多疑點等待澄清……因此還沒有正式對外宣布調查結果。

「所以葉小姐昨天晚上一直一個人?」男性警官低頭抄寫筆錄,一邊詢問。

「不,跟一位初中的孩子在一起。在摩斯認識──然後聊一聊小說覺得我們話很投機,就邀他來家裡──」

「第一次見面的男生,帶回家裡?」他機警地問,

「對,我怕寂寞,有什麼問題嗎?」美玥堅定地反問,盡量閉口不談火田昨晚跟她躺在同一張床上、偷喝酒的事情。

「不……沒什麼,可以詳細地告訴我那位少年的特徵嗎?」果然還是無法避免會去調查火田的事情嗎?美玥不得不把火田的特徵告訴警察,心裡有一點點期待火田會因此來警察局做筆錄,如此美玥就可以順帶對他道謝。

 

 

不幸的,火田瞬並沒有到警察局。基於他未成年人、而且無法列為重要參考人的關係,警察只有去他家去取得證詞……美玥沒有機會見到他。從警察局出來之後發現一個熟悉的身影站在門口等她──

 

「為什麼又是你啊……糾纏不清……」美玥豪不掩飾的抱怨,

「真不好意思呀,發生這種事情我可不能不管妳。」吳銘世兩手插在口袋,厚臉皮的跟在美玥身後。

「妳也太粗神經了吧?家裡被那種變態裝了針孔都沒找人來檢查。」又來了……這傢伙第一句話都是損人,而不是關心人家一下嗎?

「我可不想被你這種神經比水管還粗的傢伙說。」美玥反唇相譏,繼續走向捷運站。

「阿──看到妳還有力氣嗆我,那應該就沒事了。我等下還要打工,先這樣啦!」吳銘世不自然的想找離開的理由,他只要說謊的時候就會不自覺地拉大嗓門。美玥心裡清楚的很。

「等一下,」剛踏出不到三步就被美玥拉住手腕,他困惑的轉頭看著美玥。

美玥想起自己喝醉時對火田說過的話:『妳欠他一個解釋,一個讓自己跟他都能夠放下的解釋。答應我,明天去跟他說好嗎?』

儘管當時有點喝醉,像是被騙著答應的。但是心裡又覺得不能這樣下去……不能又這樣子錯過解釋的機會,最終只會不了了之。

「你……打工什麼時候結束?請我吃飯………」美玥用更加不自然,結結巴巴地不肯正眼看著吳銘世,吃飯其實只是一個藉口……偏偏這位前男友是個天殺的大木頭,連這麼明顯的事情也看不出來。

「诶?為啥?妳之前不是說──」

「囉嗦死了,叫你請我就請我!!到底什麼時候有空?」

「好啦好啦,明天中午。地點我在跟妳說,這樣可以了吧?」面對美玥的任性攻勢,吳銘世表面裝作無奈──其實心裡高興得很。

 

火田還有留一張便籤黏在最後面,只寫了很簡短的一句話:

 

『最後的最後,如果不知道如何啟口,就對男朋友撒嬌一下吧。坦率一點、保證一切都會順利。』

 

顯然對美玥而言,坦率是永遠的難題……不過此時算是邁進了一小步了吧?

 

之後發生了很多事情,三天的有薪假恨快就結束,轉眼之間日歷跳到了11月的最後一天。先是吳銘世在一間攝影棚擔任助手……搬到公館附近來住。他斷然的表示繼續跟我同居會變成廢人,家事全部都變成我在做。所以想要訓練獨立生活──選擇一個人住。兩個人偶爾會到彼此的家裡過夜……看看殭屍電影。

店長看到我恢復精神、工作沒有再出錯也變得笑口常開,高壯面容凶狠的他也變得比較和藹、喜歡一本正經的開玩笑。只是當他聽到我跟男朋友和好之後,不時會露出些許黯然神傷的樣子。

這三個月……我時常留意來咖啡廳的客人,尋找火田君的身影,只是他貌似本著『偵探不跟委託人過度接觸』的原則,一直都沒有出現在店裡。

 

「店長要出門嗎?」我看著換上便服的店長問,

「阿──處理點事情,現在客人少,我想趁現在去處理下。」店長神色可疑,視線左右飄移。

「喔……路上小心喔。」我揮揮手目送店長推開店門,總覺得店長的反應跟吳銘世心虛、做虧心事的時候的反應一模一樣。

 

是什麼事情能讓這麼正氣凜然做事一絲不苟的店長如此心虛呢?

 

 

 

☆☆☆☆☆☆☆☆☆☆☆☆☆☆☆☆☆☆☆☆☆☆☆☆☆☆☆☆☆☆☆☆

 

 

 

「呀──於是這對小情侶和好了。雖然沒有同居在一起,偶爾還是會去彼此租屋的地方玩耍──真是甜蜜呀。可喜可賀、可喜可賀,你好可憐呀──哈哈哈哈哈………」一個三八而且笑得異常開懷的少年,不斷的揶揄流著淚痛哭的中年男子。

「嗚嗚嗚……閉嘴,不要再說了!!」中年男子喝著速食店的奶昔一邊哭泣,想到自己的愚蠢就感到說不清的惆悵。

「聽你嘴裡說出來,我真是感到甚是愉悅阿~~描述著自己放跑可愛的女部下感覺如何呀?」少年同情的拿出面紙給他,臉上洋溢著幸災樂禍的笑容。

「囉嗦……火田你還年輕所以不懂……」中年壯漢吸著鼻涕,接過少年給他的面紙。

「陳力名老闆~~哪有人委託別人幫自己的情敵的呀?妳真喜歡那位姊姊就應該委託我把偷窺的事情全部栽贓給那位前男友才對不是嗎?這樣你就能趁火打劫──不,我是說雪中送炭,我就打了一波神助攻阿!!」

 

我是火田瞬,今年正式成為初中二年級生。特地換上黑色的T-shirt、深色的牛仔褲與這次的委託人見面。為了避免遇到認識的人,特地選擇離西門比較遠的捷運站。如果被店長認識的人看到我們見面──很可能之前的所有努力都會泡湯。

沒錯,實際上陳力名──也就是星巴克西門店的老闆。是這次的委託人──委託我幫助自己心儀的女下屬──也就是葉美玥姊姊,消除糾纏著她的可疑視線。當初會在摩斯見面也是聽了店長的建議,才在那裡一邊看書一邊等葉美玥出現。

 

「只……只要小玥幸福就可以了。」陳力名老闆支支嗚嗚的擠出這句話,

「齁……你私底下是這樣叫美玥姊姊的呀?好偉大的男二情操阿,當了砲灰還在那裡裝酷……真是可悲呀………連我都覺得你很可憐了………」我假惺惺的裝作同情,扶著額頭嘆氣。

「你如果真的可憐我那麼這次的委託費………」

「恕不打折,一事歸一事。想用眼淚攻勢?門都沒有。」這次用到的黑外套、汽油、繃帶、刀子、鞋子、酒菜,這些東西可都是要錢的,那些竊聽器、針孔也是在跟蹤狂過來之前,一個一個裝回原位的。想到自己如此辛苦的付出,可不能免費,這點我是絕不妥協的。

「切……辛苦你了。」店長不情願的掏出厚厚的信封,裡面當然是──藍色的小朋友,一張又一張的。

「不過你如果願意來當我的手下,來扮演假的跟蹤狂騙委託人的話,我可以考慮為你打折喔。」我愉快的點著鈔票,半開玩笑的問店長。

「才不要呢,要是我真的被抓怎麼辦?」

「假裝自己是盲人不就得了?我說真的你變裝也不要挑盲人好不好?」

捷運站的追逐秀──其實是拜託店長演的爛戲,美玥在相片中看到的盲人是店長假扮的。幸好我瞎掰的功力不錯,博取她信任的那場追逐戰沒有化為泡影。我語重心長的說:「你可不要身為她的上司就濫用職權騷擾她呀……我可不希望下一次是逮到的跟蹤狂就是店長喔。」

「才不會呢!!」

「希望如此。」

我迅速點完鈔票,收進自己的包包裡。此時店長抬頭望著吊在天花板上的電視機,上面正在播出新聞:

 

8/19日警方宣布神隱事件的犯人──李明照,已經確認為姦殺四名女子的犯人。他利用鎖匠的專業多打造一備份鑰匙入侵被害人的住所。在李明照家中發現慘遭碎屍的四名被害者、房間內被改造成祕密的隔音室,警方研判他為精神異常的殺人犯。

然而警方於當日清晨接到投案電話,趕到現場──寶藏巖的河灘發現犯人的屍體被火焰燒成一具焦屍,屍體經過鑑定已確定是主嫌李明照,但是是否為畏罪自殺、有沒有他殺的可能目前還在進一步釐清………』

 

 

「火田……你該不會──」店長不安的吞口水,狐疑的看著我。這份狐疑中混著一點畏懼,那是看著殺人犯的眼神。我也早就習慣這種狀況,所以我揮手笑著說:

「才沒有呢,我只是用刀子威嚇、請他離開而已,可沒做什麼犯法的事情喔。他大概壞事做多了,離開的時候想不開了吧?」

 

「……你沒騙人吧?」

「當然沒有。」

我輕鬆的回道,暗暗的想著:店長沒必要知道這麼多,委託人沒必要知道我所做的事情。

李明照知道我是紅眼,知道我不是普通人,而是跟他一樣的──殺人者。自然是沒有半點道理留他活口,他汙穢的火焰我連一秒都不想再看到。殺了他也沒有人會替他傷心吧?

警察沒有這麼快判斷為畏罪自殺也在預料之中,只是他們不會有任何證據指向我。不可能察覺──針孔跟竊聽器曾經被我拆下來過,驗屍頂多會發覺到犯人死前有跟誰爭執,菜刀是他的、腳印也沒有留下──最終只會不了了之吧?反正李明照一落網,他們也算是給民眾交代,想必不會追查下去。

 

 

與店長分別之後,我漫無目的閒晃……晃進一家便利商店隨便抽出一本雜誌站著閱讀。那是一本八卦雜誌『貳周刊』,內容一向以聳動與爆出內幕而出名的雜誌。

正想翻閱到『神隱事件』的報導時,一個穿西裝的青年與中年男子的爭吵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學長!!這個事件一看就知道還有一個犯人,為什麼中正分局不繼續調查下去?我不理解!!」

「正楊,你冷靜點。分局不敢去處理這案子,是有別的勢力插手了。」

「別的勢力?」

「恩,那些”MASA”要親自調查這件事情。」中年男子神情鬼祟的比一比自己的黑色領帶,我悄悄戴上灰色的貝雷帽還有黑色粗框眼鏡,移動到座位區背後的貨架。MASA是日文的發音、指著黑色領帶──應該就是黑道的意思。那個鎖匠也有在幫黑道開高利貸,非法入侵民宅嗎?

「說是那個李明照幫了很多忙,如果是他殺一定不會放過那個兇手,分局被施壓不得不宣告搜查中止。」

「開什麼玩笑!!他的女兒該怎麼辦?要怎麼給她一個交代?」

「……小孩子還是不要知道的好,最好讓她以為自己的父親只是去遙遠的地方工作。也好過被一個都市傳說殺掉的好──」

「『紅眼鬼』是真的存在!!這種不留下證據的作案方式只有可能──」

 

兩個人持續的爭吵著,爭吵的結果會是如何我無從得知,我趁著其他客人走進來的同時離開便利商店。重新踏入吵雜的街道,顯然那兩位警察不是負責那起案件的人,問話的時候我沒有看過他們。進入地下捷運站默默沉思著:

原來那個鎖匠──就算是汙穢的火焰,也曾經與人相愛、生下孩子嗎?我真是越來越不理解人類,到底有什麼理由可以捨棄家人走上這種不歸路呢?我沒資格說別人,事到如今才罪惡感氾濫也無濟於事。

眼下黑道也加入調查,我接下來還是收山安分一陣子會比較好。是時候該決定高中的志願、然後穩定的就職了嗎?

想著想著,我離開捷運站踏進一間24小時書店。正準備挑一本書坐下來、渡過悠閒的翹課時光、調劑演戲之後的疲勞,才忽然想起該打一通電話給在國外的那個人。

 

 

RING RING RING RING RING……………」電話響了一會兒才接通,從背景來聽那個人應該在某一座機場。

「喂喂──伊勢叔叔?是我啦。」

「诶?不用急著回來,請你好好工作……我沒問題的。交到女朋友了沒?吼……我又不是你,比起這種事──我決定好高中要報考哪裡了,以我的成績應該上得了──只是學費可能不便宜……」我滑動手機點開那所學校的網頁,那是一所在易月山山腰的一所私立學校,從小學到高中都有包辦、前身為天主孤兒院的名門學校──

 

「花幸中學,那邊離叔叔的家裡也很近吧?這樣我們就能住在一起了,我順便幫你整理家。」

 

………不知道M財團的千金會擁有什麼樣的火焰呢?

 

 

王子殺死了惡魔,裝作被惡魔監禁多年的受害者──被教會的人們救出並且收養。

一名教會的破戒僧侶收養他為養子,儘管粗魯、不雅的僧侶經常外出不在家,一回到家裡總是會向王子炫耀自己在外面的風流冒險,告訴王子自己對人生的各種見解。

他們情同真正的父子,王子久違的感受到家的溫暖……取下笑臉的面具、撕開用來遮掩燒傷的人皮,不再隱藏原本的自己。繼續尋找、追尋不會產生惡意的純粹火焰。

 

 

The End

 

O Wa 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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